運輸工太子港鐵站外攜鐳射筆受審 指被捕時遭警棍毆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2/09 17:26

分享:

分享:

防暴警員王立聰。(林欣樂攝)

去年9月有人在太子港鐵站外聚集,49歲運輸工人涉於太子站出口外攜有鐳射筆及拒捕,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抗拒警務人員2罪。涉案工人今(9日)否認控罪受審。涉案女警長供稱曾被鐳射筆光束射中,防暴警隨即從旺角警署衝出追捕疑犯。辯方指被告被捕期間額頭流血,是被警員用警棍毆打造成,防暴警則供稱他不清楚。

涉案被告陳卓傑(49歲),報稱運輸工人,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,及1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。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9月22日在港鐵太子站外的公眾地方,無合法辦解而攜有1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;及於同日在太子站C1出口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。

女警長郭嘉嘉今供稱,她當日於旺角警署內6樓觀察太子站外情況,期間看見有人用噴漆疑似塗鴉外牆,以及曾被白色、藍色及綠色強光射中,並失去視力1至2秒,她遂向其他警員匯報,近10秒後有防暴警員從警署側閘跑出,並追捕疑犯。

當日從側閘跑出的其中1名防暴警員王立聰供稱,他當時看見頭戴鴨嘴帽的被告從B1出口跑向C1出口,故懷疑被告有份犯案。王指他捉著被告雙肩,對方擺動身體欲擺脫,王又再捉對方的手,對方欲掙脫,及後被警員壓在地上制服,並帶返警署搜身。

王續指,被告掙扎期間曾丟失其背包,他拾回該背包並讓被告孭著返回警署,他再於警署內進行搜身,並在背包中搜出1支能發出綠光的鐳射筆,警員拘捕被告並進行警誡,被告保持緘默,但及後突然情緒激動,向前走並大叫,被告跌倒、額頭受傷。

辯方盤問王時指,被告的傷勢是被警員以警棍毆打時造成,王指他不清楚。辯方強調王當時在場,理應看見情況,王則指他看不見有其他人使用武器。

辯方又指,被告僅格擋警員的毆打,但無邊逃走邊反抗,期間有警員擊中被告前額,令被告流血受傷,他更一度休克數秒,王對此說法表示不同意。審訊明(10日)續。

【TOPick 6 周年】壓軸大獎送6部iPhone12(128GB):https://bit.ly/36yXkmI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林欣樂